湖南郴州开展桶装饮用水整治活动

时间:2012年2月13日 | 浏览次数:288次

郴州市质监局副局长万新华告诉记者,此次专项整治,实行分工负责和责任追究制度,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监管打击力度不够的,放纵不符合必备条件的企业长期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,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。

从5月20日至5月30日,全市各级食检、质检机构将对辖区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,抽查结果将于6月30日前后向社会发布公告,其中公告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,并责令停产整改;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将监督停产整改,期限为45天。检验合格并经批准后方可恢复生产,否则一律注销生产许可证;凡经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企业,将一律由稽查机构立案查处,对情节严重的,从严处罚,构成犯罪的,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求刑事责任。

据介绍,目前,郴州市共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83家,截至去年底,抽查合格率仍只有86.76%。普遍存在着小厂占多数,抽检合格率低,企业质量监控能力差等问题。 “无证企业必须关,不合格企业必须停,不规范企业必须改,违法企业要重罚,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放心的桶装饮用水。”5月17日,记者从郴州市质监部门获悉,全市启动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,行动至7月底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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